济应急发〔2019〕1号
各区县应急局,有关企业:
近年以来,在各级应急(安监)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今年以来,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截至目前,冶金等工贸行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0起,死亡11人,轻伤1人。特别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近两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社会反应强烈,性质恶劣。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做好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防范事故发生
冶金等工贸行业点多面广,数量众多,涉及不同的行业、领域和工艺流程,部分岗位、环节、设备危险性较大,存在众多的风险,易发生中毒、窒息、灼烫、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各区县和相关企业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更加积极主动、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推进,彻底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天气转暖,生产经营活动增多的实际,突出工贸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涉高温熔融金属、涉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规避风险意识,要特别强化对“三违”现象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有关企业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
三、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各县区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确保按期结案。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连续发生事故,造成社会反应较大的事故,要依法从重处罚,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0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名称
1.济阳县“1.10”济南亚细亚药业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2.高新区“1.18”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
3.莱芜区“1.19”山东联海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物体打击事故(1人死亡)。
4.高新区“2.15”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5.市中区“2.24”济南清真友和食品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1人受伤)。
6.钢城区“3.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型钢厂一般爆炸事故(2人死亡)。
7.济阳县“3.9”济南贝立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
8.钢城区“3.10”莱钢集团金鼎轧辊有限公司一般物体打击事故(1人死亡)。
9.莱芜区“3.21”莱芜盈鑫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一般物体打击事故(1人死亡)。
10. 高新区“3.2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