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冶金企业专项治理活动 | ||||
|
||||
为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排查治理全区钢铁冶金企业安全问题隐患,提高事故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莱芜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区钢铁冶金企业实际,制定《莱芜区钢铁冶金及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自八月份以来,为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莱芜区钢铁冶金及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方案》的要求,莱芜区应急局对辖区内3家钢铁冶金企业,24家二级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查出问题隐患261项,并要求企业限期将问题隐患整改完成。 为保证问题隐患整改完成,莱芜区应急局聘请行业安全专家对前期发现的261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验收。经复查,全部问题隐患已经整改完成,但对短时间内易反复出现的隐患,按照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登记在册,进行动态管理。 莱芜区应急局要求各企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及百日攻坚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风险,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通讯员:吕士成)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