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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跟你有啥关系?这些事可别做!
发布日期:2020-03-16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都称为森林火灾。森林火灾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特别是春季,行为人因为烧荒等用火不慎行为引发森林火灾受到法律惩处、被判处刑罚的案例屡见不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

春天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这些事不准做哦!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不准在林区吸烟。

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生火野炊。

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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