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526886T/2021-0033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08-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修改调整)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修改调整)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公开事项

内容要求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基础信息

公开

1

领导信息

局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组织人事处

2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组织人事处

3

人事信息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示、任免、招录招聘信息等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组织人事处

4

法规标准

与应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政策法规处

5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应急管理有关的政策文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文件制发单位

6

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

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结果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政策法规处

决策公开

7

重大决策

预公开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草案起草单位

8

政策文件

有关重大政策等的发布及其解读,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电子化

政策制发单位

政策法规处

9

重要会议

局长办公会研究涉及面较广的事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执行公开

10

重大决策

实施情况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政策制发单位

11

督查和审计

发现问题及

整改落实情况

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电子化

安全生产巡查督察处、办公室

管理公开

12

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指南、依据、条件、程序、结果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审批办

13

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安监支队

14

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情况

公开安全生产常规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安监支队

服务公开

15

政务公开规定

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流程性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16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事项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服务公开

17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18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有关执法救济渠道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法规处

机关党委

结果公开

19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随机抽查的查处情况和处置结果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法规处

安监支队

20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本单位主办的人大建议复函

本单位主办的政协提案复函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1

财政资金信息

公开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办公室

22

较大事故信息

经依法批复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公开

电子化

事故调查和   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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