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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仪我先行 机关干部当表率 ——致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09-16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局机关干部职工:

“不学礼,无以立”。我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誉,文明礼仪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化涵养作用,积极建设模范机关单位,树立文明进取的应急管理工作者形象,市应急管理局向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遵守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言谈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规范乘坐垂直电梯或自动扶梯;观看电影、文艺演出等活动时,遵守活动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遇到突发事件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

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礼让他人。驾驶机动车不接打电话;驾驶非机动车不得逆向行驶或者进入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行驶中不使用电话;电机车出行,佩戴头盔,不抢道、不逆行。步行出行,不随意横穿马路,注意周边行人、车辆、不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遇机动车礼让时快速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秩序,主动为有需要的乘客让座;在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遵守公共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爱护和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设施是涂写、刻画;按照规定文明养犬;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安全、环保祭祀。

遵守社区文明行为规范。遵守社区居民公约;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不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堆放杂物;不私拉电线为电机车充电;装修作业或者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时,控制音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向室外抛掷物品。

遵守家庭文明行为规范。弘扬孝德文化,尊敬长辈,赡养老人;关心爱护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其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勤俭持家,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

自觉遵守办公秩序。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强化保密意识,遵守保密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无故迟到、早退;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串室聊天、办私事,不接待私人朋友,不在工作时干私活,不玩游戏机或网上聊天。

网络使用文明行为规范。坚持依法依规上网,保守国家秘密,自觉抵制网络欺诈、造谣、诽谤等不文明行为。坚决同网上歪风邪气作斗争,防止网络沉迷,积极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爱惜粮食,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培养节约用餐浪费习惯,按需点餐,剩餐打包,践行“光盘行动”;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人无礼不立,事无礼不成,国无礼不宁”。全局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礼仪我先行,机关干部当表率”,是维护机关形象的内在要求,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人人争当文明礼仪的先行者和践行者,为建设模范机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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