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专刊·第6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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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帮扶组、省工作专班要求,以及全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行动需要,自即日起编发《化工行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信息》,主要刊登各级、各部门工作动态、亮点做法、典型案例。市工作专班每月对来稿数量、质量进行统计,作为全市整治行动工作评比参考项。 市化工安全整治行动专班工作动态 专班领导对整治任务进展和专班运行提出要求。8月8日,市专班第一副主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动主持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听取全市化工安全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和专班成立一个月来的运行情况汇报,讲评了近期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刘动同志对专班一个月来的工作表示肯定,专班成员克服困难,37项整治任务已完成8项,超过预期计划。下一步要求,一是强化专班人员在岗在位,严肃工作纪律性,优化调整岗位设置;二是严格落实工作机制,专班工作制度要抓好落实,规范数据信息报送;三是加强对上沟通,及时掌握省专班和帮扶组工作信息、工作要求、工作动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四是抓好信息报送,加强工作总结提炼,提高报送信息质量,鼓励区县信息报送;五是强化任务推进,严格区县工作情况调度通报。 加快推进化工企业“五室”搬迁。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应急部门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爆炸危险性、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装置区厂房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搬迁改造,累计11家企业搬迁改造42处。8月14日市专班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五室”搬迁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高危场所人员数量管控,推进化工企业“五室”搬迁。一是扩大搬迁范围,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和甲乙类火灾、粉尘爆炸、中毒等危险性的厂房内、装置框架内、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区域内、仓库内的控制室、巡检室、化验室、交接班室、休息室等“五室”,及具有类似功能的人员集中场所,全部实施搬迁改造。二是扩大企业范围,将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化工、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企业的“五室”全部纳入搬迁整治范围。三是落实销号管理,对排查摸底“五室”搬迁整治的企业,各区县组织监管人员和安全专家现场核查验收,完成一家,核查验收一家,销号一家,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五室”搬迁工作。 实施重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和整治提升项目。市应急局聘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对全市60家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诊断,查找安全生产缺陷,提出系统治理方案,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8月18日市应急局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的专项汇报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项目组汇报了莱芜区9家企业、章丘区24家企业的诊断检查情况,分析了企业“三化”改造、精细化工“四个清零”、重大隐患情况、安全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会议要求项目组专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检查细则,对企业提出分类整治的建议措施,已检查过的企业要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有关区县要跟班学习,汲取经验,做好今后的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 对区县专班运行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8月11日市专班常务副主任孟国锋带队督导检查莱芜区化工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专班运行情况。督导组现场检查莱芜口镇化工助剂产业园“十有两禁”整治提升进展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和园区管理机构对8月9日市级专家指导服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计划,并与莱芜区化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街道进行座谈交流,就当前园区建设和专班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指出,要盯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聚焦园区建设、专班运行、工作推进等任务,高站位、高标准、高速高效推进化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序有力开展。下一步,市专班将陆续对各区县专班运行和整治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为加快推进我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实现年底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工作目标,市专班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8月1日起对我市3家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了专家指导服务。专家组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对3家园区的整治提升情况逐项进行了核查,发现各类问题和不足63项,分别提出了建议措施,指导有关区县完善“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自8月起,市专班将每周调度各园区的整改提升台账,每月一次情况通报,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园区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健全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8月14日印发《关于建立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四个坚持”“四个强化”的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企业定期自查自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定期对标自查,将自查结果和隐患整治情况报属地应急部门备案。二是坚持区县定期核查检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县对企业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2年对液化烃储罐区1次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自查质量不高、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严肃依法规处理。三是坚持市级定期督导核查,强化分类整治,每年开展2次“消地”联合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每3年对液化烃储罐区开展1次深度评估。四是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举一反三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按照季度、年度的周期,统计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规律、原因,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防止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出现。 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分级工作。一是按照《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摸底,排查确定57家重点监管类企业。二是7月18日组织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和所有企业收看《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分级指南》视频培训会,组织57家重点监管类企业对照指南立即开展自查评估。三是聘请技术服务机构8月份开展首次评估分级,截至8月18日已评估30家企业。四是8月18日召开评估工作座谈会,围绕评估内容、赋分标准等重点难点事项进行了交流研讨,就标准掌握达成一致意见。按计划,我市将于8月底完成所有重点监管类企业的首次评估分级,企业制定并落实整改提升计划,12月底前完成末次评估,将企业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落实“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监管。 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精神。8月16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23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通报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我市召开续会对当前及下半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推动。一是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跟踪调度,督促企业第一时间整改,销号清零。二是统筹推进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抓好部省级督导抽查、市级检查、企业自查问题隐患整改,严格执法验收。三是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杜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工作质量不高现状。四是推进化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聚焦重点难点,将年度42项工作任务与化工安全整治行动37项任务清单融合推进,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15个区县专班运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全面督导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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