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专刊·第26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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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帮扶组、省工作专班要求,以及全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行动需要,自即日起编发《化工行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信息》,主要刊登各级、各部门工作动态、亮点做法、典型案例。市工作专班每月对来稿数量、质量进行统计,作为全市整治行动工作评比参考项。 全市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及“过筛子”评估定级总体情况 按照《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鲁安办字〔2023〕31号),市化工专班和有关区县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完成了2023年全市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及“过筛子”评估定级工作,总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分类情况 根据企业的安全风险程度,将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和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分为重点监管类、常规监管类两大类。经排查确认重点监管类企业57家,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取得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或者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其余企业为常规监管类。 对重点监管类企业,按照全省评估标准,逐一“过筛子”量化评估分级,落实“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监管。 二、“过筛子”评估定级情况 2023年,对重点监管类企业开展了两轮量化评估“过筛子”,以末次评估结果作为定级依据。首次评估分级,57家重点监管企业评定蓝色企业0家、黄色企业8家、橙色企业38家、红色企业11家。末次评估定级,评定蓝色企业2家、黄色企业29家、橙色企业24家、红色企业2家。相比首次评估,37家企业实现升级,其中,2家企业由黄色升为蓝色等级,24家企业由橙色升为黄色等级,11家企业由红色升为橙色等级。 在工作过程中,市专班及各区县强化过程管理,定期会商研判,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了工作质量。有以下特点:一是明晰评估职责,评估报告由参评机构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区县专班负责人“三方”签字,责任到人。二是定期通报提醒,市、区县采用日调度、周通报的方式,分级向企业通报评估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三是严把评估质量,精准核定机构工作量,合理制定推进表,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工作程序,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四是联合会商研判,市专班对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三化”改造进度、信息化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联合研判,会商定级。五是强化执法联动,在全市树正面标杆、抓反面典型,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保持“过筛子”硬度和震慑力,促进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 三、结果运用情况 一是落实动态评估机制。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评估工作机制(试行)》,将企业动态评估与专班各组工作相结合,综合研判企业等级,明确动态评估“直判红色和下调等级10种情形”和“申请恢复和上调等级2种情形”,问题隐患整改完成的企业,可申请恢复等级。二是落实分级监管措施。按照“夯实巩固蓝色、规范提升黄色、帮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红色”的原则,对重点监管类企业按照定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监管。市专班抽查检查12家橙色企业,对发现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落实问题进行通报和指导。有关区县同步落实分级监管措施。三是评估结果通报金融主管部门。以市安委办名义按照末次评估等级,将企业评估定级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行业的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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