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和解读《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有关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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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级领导干部程勤芳,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李泰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龙跃对《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为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水平,提升全民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市政府制定了《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全民应急演练方面的政府规章。 发布会上,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级领导干部程勤芳介绍,《规定》共24条,对全民应急演练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具体要求以及应急预案编修订、应急教育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出规定。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一是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全民应急演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应急演练综合协调机制,将全民应急演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评机制等考核评价体系,督促演练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明确部门协调组织责任。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民应急演练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应急演练工作。三是压实具体实施责任。《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网络,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施应急演练的责任,同时提出了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以及应急演练评估等全过程、全链条工作的相关要求。 优化演练制度措施。一是建立应急演练季制度。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将每年第二季度明确为“全市应急演练季”,每年确定一个应急演练主题,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建立“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推动全市建成覆盖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以及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迅捷高效响应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三是开展“双盲”应急拉动演练。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前不通知参演单位具体演练时间、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拉动演练,并鼓励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等单位通过“双盲”演练,检验实战能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四是明确应急演练频次要求。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高层住宅建筑等,分别明确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和消防应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活动的频次要求。五是推动应急预案编修全覆盖。按照应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同时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等可以结合实际编制应急工作手册,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配套保障机制。一是明确促进全民参与措施。健全应急社会动员体系,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演练,并通过应急演练网络直播、播放演练示范视频、数字线上模拟演练等活动,拓展应急演练参与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二是推进应急演练设施建设。市、区县政府要大力发展应急教育公益事业,加强应急联防救援站的建设和使用,推进安全教育体验馆、安全文化公园等应急科普教育场所建设,通过将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机结合,推动实现全民应急演练。三是强化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应急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培训讲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和技能,切实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目标。 下一步,济南将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完善应急演练配套措施,抓好应急演练统筹实施,强化应急演练督促检查,推动《规定》落地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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