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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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春节了,有人开始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需要提醒的是,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案例一:近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宁围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某小区住户陈某在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门核查,当场查获部分烟花爆竹。经调查,民警又在另一小区地下车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9箱总重量达1749千克。经查,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渠道购买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准备找机会售卖和赠送亲友。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案例二: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滨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在微信群里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经查,唐某在小区居民楼内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非法储存、运输);12350(非法生产、销售)。 热点问答 问:有销售许可证商家在朋友圈发布售卖烟花爆竹信息,是否违法? 答: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售卖烟花爆竹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问:通过朋友圈违规售卖烟花爆竹,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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