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解读《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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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国宏,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宪东解读《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政府规章的出台,是我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度支撑,也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动介绍,该《办法》共计27条,涵盖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既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又充分结合济南实际情况,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三个聚焦、三个构建”特点。一是聚焦“科学布局”,构建总量充足、覆盖全面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规划是前提,布局是关键。《办法》从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场所选址、明确建设标准等三个维度作出制度性安排。二是聚焦“规范管理”,构建权责清晰、动态高效的日常管护机制。应急避难场所“建得好”更要“管得好”。《办法》通过厘清多方责任、细化管护要求、强化动态监管等三个方面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常态化保持良好备用状态。三是聚焦“高效应急”,构建快速响应、保障有力的启用处置流程。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快速启用和高效运转,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办法》通过规范启用程序、强化生活保障、完善临时补充机制等三个方面建立了全流程应急处置机制。 下一步,济南将以贯彻实施《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持续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建设和守护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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