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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山区一男子过失引发火灾,拘留五日!
发布日期:2025-03-04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警示案例

2025年1月27日除夕节前夜,南部山区公安分局仲宫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接到报警后,仲宫派出所迅速出警,在门牙村内某空地,发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芦苇等杂草,过火面积约400平米。经南山消防救援的大队现场勘验并移交案件线索,仲宫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研判。

根据民警走访,结合周边现场视频线索,最后锁定嫌疑人姜某。最终姜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燃放烟花时不慎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并表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

根据姜某交代,自己是在春节前期在自家院里燃放了部分烟花爆竹,没想到烟花引发附近的芦苇燃烧,导致产生火灾。发现后,主动帮助灭火,自己在灭火的过程中也被烧伤了。

因姜某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且事后积极参与救火,主动减轻违法后果,2月26日,南山分局以过失引发火灾违法行为,对姜某作出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春季天气干燥

加之大风天气

稍有不慎野外的杂草枯木

一个烟头、一念疏忽

都有可能造成草地起火

加上风助火威

如果这时无法及时扑灭起火火势一蔓延

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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