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山区一男子过失引发火灾,拘留五日! | ||||
|
||||
警示案例 2025年1月27日除夕节前夜,南部山区公安分局仲宫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接到报警后,仲宫派出所迅速出警,在门牙村内某空地,发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芦苇等杂草,过火面积约400平米。经南山消防救援的大队现场勘验并移交案件线索,仲宫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研判。 根据民警走访,结合周边现场视频线索,最后锁定嫌疑人姜某。最终姜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燃放烟花时不慎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并表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 根据姜某交代,自己是在春节前期在自家院里燃放了部分烟花爆竹,没想到烟花引发附近的芦苇燃烧,导致产生火灾。发现后,主动帮助灭火,自己在灭火的过程中也被烧伤了。 因姜某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且事后积极参与救火,主动减轻违法后果,2月26日,南山分局以过失引发火灾违法行为,对姜某作出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春季天气干燥 加之大风天气 稍有不慎野外的杂草枯木 一个烟头、一念疏忽 都有可能造成草地起火 加上风助火威 如果这时无法及时扑灭起火火势一蔓延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