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无障碍浏览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有奖举报典型案例(2025年第1季度)
发布日期:2025-04-21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奖举报工作部署,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运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批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宣传、引导、警示作用。

社会公众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1、举报高新区某建材公司生产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

2025年1月,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网络举报,反映高新区某建材公司生产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私自生产。经查,该公司某生产项目已停产,但存在没有安全设施设计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群众举报属实,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2、举报商河县某科技有限公司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未安装隔爆阀

2025年2月,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邮箱举报,反映商河县某科技有限公司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未安装隔爆阀。经查,该公司存在木工车间北侧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未安装隔爆阀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责令其暂停使用该设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群众举报属实,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3、举报槐荫区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2024年12月,槐荫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经查,该公司存在一名员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责令该工人停止相关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槐荫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群众举报属实,槐荫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1、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举报奖励

2024年11月,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员工工作期间听到配电箱异响,立刻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及设备人员,经现场排查确认为零线松动造成,因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0元。

2、中国石油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内部举报奖励

2024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长清炒米店加油站站经理发现站房内墙壁上瓷砖开始脱落,立即电话上报公司。公司岗位人员接到电话后和维修队人员到现场勘察,发现该站因建站时间较为久远,瓷砖已无法正常黏贴到墙面。经商议决定铲除剩余瓷砖并对墙体进行粉刷处理。由于站经理及时发现情况并上报公司处理,避免了因瓷砖脱落对过往人员产生伤害,公司按照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奖励50元。

3、济南隆晟喜来登酒店内部举报奖励

2025年3月,济南隆晟喜来登酒店一员工在对客房插座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插座固定处松动脱落,连接电线裸露在外易导致客人触电,立即向酒店客房部、工程部、安保部报告相关情况,现场检查确认后,马上安排持证电工对其进行维修加固并检查线路,由于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有效避免客人入住发生触电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0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