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安办发〔2025〕5号 各区县(功能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工作,市安委办根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鲁安发〔2025〕4号)精神,制定了《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鲁安发〔2025〕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步推进、全面覆盖”原则,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充分激发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用结合,深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企业隐患“内部发现、内部报告、内部解决”全流程闭环,进一步促进企业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管理转变,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源头防范,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2025年6月底前,13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部建立并高效运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实现其他行业领域全覆盖。 二、推进措施 (一)深度学习领悟,全面宣贯政策。3月底前,各区县(功能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宣贯等形式,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见附件1)、《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见附件2)以及新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见附件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济南市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见附件4)等文件精神进行系统性再学习、再宣贯、再部署,确保文件精神、责任措施和任务要求层层传达落实到人、到岗、到位。 (二)细致开展自查,摸清行业底数。3月底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对照本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进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确保13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运行并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应建尽建。特别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以及工贸、电力行业中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企业机制建设运行情况,予以重点关注、深度排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调度审核本行业领域区县(功能区)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机制名单情况,加强市、区县(功能区)统计信息数据共享,避免数据重复统计上报。 (三)强化平台监管,动态巡查抽查。3月底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企业端,上传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合理制定抽查检查计划,每月对区县(功能区)开展平台抽查,对未建立机制的纳入监督计划予以重点关注,确保6月底前“全覆盖”。 (四)组织专项培训,激发员工热情。4月底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贯,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专题培训。采取职工大会、班前会、三级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机制内容,将“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情形全部纳入解读范围,让企业员工清楚“报告什么、向谁报告、怎么报告、怎么领奖、有何荣誉”,激发员工参与举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作用。 (五)多元精准指导,提升运行效能。6月底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逐项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具体部署和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指导13个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员工报告事故隐患排查、分析、整改等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报告内容,报告渠道、隐患整改、资金奖励、结果运用等流程和环节,持续改进和优化机制内容,确保机制高效运行。 (六)强化隐患整改,兑现奖励承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运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内容,每月带队检查机制运行情况,不定期宣讲内部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部门要深入车间班组,倾听员工意见建议,建立与员工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完善机制运行。要建立隐患举报核查整改台账,对核查属实的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限期整改闭环,按照“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重大隐患重奖”原则实施物质、精神“双重”奖励。 (七)定期组织调度,精准数据统计。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调度、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落实情况推进表》,明确责任处室(部门)、责任人员专门推进落实。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数据的审核分析,对比每月数据变化,精准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人负责机制,确保数据精准有效。 (八)选树示范标杆,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要深入挖掘、总结提炼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典型标杆企业,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市、区县(功能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向同级安委办、各区县(功能区)安委办每月至少向市安委办报送一例典型案例。市、区县(功能区)安委办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典型案例,提高员工参与度和社会知晓度,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九)持续拓展覆盖,“双线”推进实施。7-12月,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在13个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推进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纳入每月统计调度、指导帮扶、监督检查等范围,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 (十)深化审计服务,提升监管深度。7-12月,组织全市“审计式”监督服务团队力量,重点围绕机制建立、运行质效、奖励兑现、隐患整改、员工参与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审查监督,针对机制建设运行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专业性的改进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持续改进工作措施。 (十一)畅通申诉渠道,回应员工诉求。畅通员工诉求受理渠道,开通“88812350”受理专线,建立健全诉求处置机制。对专线受理的员工举报奖励未及时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等问题,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快速核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内部奖励资金、隐患整改措施,将“88812350”专线举报与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相结合,形成内外联动的监督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部署的重要举措,已纳入中央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按照既定任务目标,目标倒推、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硬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将机制建设运行情况,一并纳入审计式检查、联合检查、日常检查、明查暗访、指导服务等活动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责任制考核、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管理台账等“必查”内容,加强指导帮扶和监管服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统筹推动机制建设运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破解攻坚。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一线调研,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机制建设运行实情,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典型问题研究,针对企业机制建设运行“两张皮”,主要负责人“只签字不研究、只发文不实施、只挂名不参与”,员工知晓度参与度低、奖励未及时兑现、奖励金额一刀切等问题,及时通报预警提醒,确保机制真建立、员工真参与、奖励真兑现、运行真见效。 (四)严格考核激励,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机制建设运行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纳入企业评先评优内容。对发现政府和部门人员工作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到位,机制建设运行走过场、搞形式,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影响中央和省对我市安全生产考核成绩的,甚至因举报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 3. 4.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