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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健全“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长效机制 “无感化、触发式”监管新模式把好“安全关”
发布日期:2026-04-02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健全“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长效机制

“无感化、触发式”监管新模式把好“安全关”

为巩固提升“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质效,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档升级,日前,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健全“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长效机制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将以数智化建设为支撑,推行“无感化、触发式”监管新模式,为全市“项目赋能年”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工作有“量化”制度更刚性

《意见》明确,按照近年来“部署开展—常态运行—深化提升—制度赋能”的系统性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能。

在统筹谋划组织方面,各区县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将“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纳入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各区县(含功能区)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组织2次“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现场会。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牵头推进本行业领域“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每半年向本级安委会报告工作进展。各级行业部门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

对检查(自查)频次规定,《意见》明确,市、区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域全行业领域“解剖式”现场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开展1次,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半年开展1次;市、区县行业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解剖式”现场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监管单位少于5家每年开展1次;6-10家每半年开展1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经营性小场所(含“九小场所”)“解剖式”现场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15日内,行业部门组织1次针对性“解剖式”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常态化自查,经营性小场所(含“九小场所”)适时开展自查。

此外,市安委会办公室编制涵盖制度规定、重点任务、标准规范、检查依据等内容的“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手册,制作经营性小场所(含“九小场所”)安全检查教学视频,上传至“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并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市安委会办公室分类制定培训考试题库,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纳入季度明查暗访抽查内容。

运行有“数字”管控更智能

《意见》指出,将进一步优化“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强化数据治理与分析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动态更新“四个数据库”。一是加强“安全监管对象数据库”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定期摸排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现状,重点加强对“小项目”“小工程”“小企业”摸排工作,做到应录尽录。二是加强“安全监管责任数据库”管理。各级安委会办公室逐一明确监管对象的行业主管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确保无失管漏管。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清单数据库”管理。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半年更新1次监管清单,推动“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标准化运行。四是加强“风险点数据库”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信息录入工作,优化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做到安全风险排查准确、管理到位。

规范“两端”填报事项。围绕“解剖式”现场检查、常态化自查流程,修订《行业部门“解剖式”现场检查功能模块信息填报操作指南》《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自查功能模块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规范“政府监管端”和“企业管理端”填报内容,杜绝多头填报、重复上报问题,切实为基层解压减负。

同时要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明确1名责任人员,负责“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的线上运行,全面、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便于“智管码”统计赋分和线上监管。根据国家、省、市阶段性重点任务安排,及时扩容“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任务模块,实现线上推送任务、调度工作、动态分析、全时管控。

监管“一体化”执法更精准

为优化安全风险隐患归集处置管控机制,《意见》指出将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安全隐患超前防范、源头治理。

一是强化无感监管。各级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智管码”赋码情况,对绿码、蓝码生产经营单位,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或法律法规要求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黄码、红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督促整改,跟进指导帮扶。各级安委会办公室依托“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对各类风险隐患实施“日监测、周提醒、月分析、季督评”,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实施触发监管。对“智管码”黄码、红码以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触发式”监管:每周向区县、行业部门发送短信预警,督促关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并加强督导;“智管码”红码持续10天或安全隐患逾期10天未整改的,向行业部门、区县发送提示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经提示仍未完成整改的发送督办函,纳入季度明查暗访重点内容,倒逼各方责任落实。

三是开展精准执法。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对“触发”预警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短信预警、发函提示以及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精准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并落实“一案双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的不予处罚;重大事故隐患不检查、不报告、不整改,或经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后期检查发现的,依法从严落实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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