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日报】我市推进“无感化、触发式”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 ||||
|
||||
|
用“审计式”监督检查把好“安全关” 我市推进“无感化、触发式”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为巩固提升“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质效,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档升级,近日,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健全“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长效机制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将以数智化建设为支撑,推行“无感化、触发式”监管模式,为全市“项目赋能年”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意见》明确,我市将围绕“制度化、数智化、实战化”三大方向进行赋能。在制度化方面,将分级分类明确检查频次与流程,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业“解剖式”现场检查,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区县行业部门的现场检查频次是每半年和每季度开展一次。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常态化自查。 现场检查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查管理体系、查监督考核、查重大事故隐患等)和“四必剖”要求(剖隐患成因、剖潜在后果等),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精准高效。 数智化赋能是《意见》的一大亮点。济南市将依托“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动态更新安全监管“对象、责任、清单”数据库和“风险点”数据库,并规范“政府监管端”和“企业管理端”填报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通过推行“智管码”分级管理,对绿码、蓝码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黄码、红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意见》还特别强调了实战化赋能下的“触发式监管”机制。当企业“智管码”持续异常或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时,系统将自动触发短信预警、提示函甚至督办函,倒逼责任落实。对于自查发现并有效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予处罚;但对于不查不报、整改不力的,则依法从严惩戒并落实“一案双罚”。 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管从“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从“粗放检查”向“精准服务”的深层次转变。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对“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因作风不严实、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甚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社会共治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