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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6年度第一期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6-03-31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现发布济南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第一期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济南实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要求等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5日,省应急厅组织省市县联合执法组对济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该公司存在三项违法行为:1.振动筛(距离地面3.5m)清理作业人员马某家、夏某改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开展作业;2.废料皮带机未设置急停按钮;3.2024年3月16日和2024年8月10日清理炉膛和炉排,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票:UX-SX-2016-001)未进行氧含量检测,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检查组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交由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开展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废料皮带机未设置急停按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氧含量检测,未按程序进行审批,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案情分析1.本案的案件来源省、市、县联合执法,企业属涉爆粉尘行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执行落实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检查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存在很多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2.近年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屡见不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特种作业通常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技术要求,无证上岗可能导致操作不当,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为了确保他们的安全,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严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需加强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管理,建立危险作业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流程。在涉及危险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现场监护和管理措施到位。3.有限空间作业是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抓住事故的牛鼻子,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才能提前管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

案例2、王某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16日,钢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公安机关移交的“王某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线索进行核查,经查,自2025年10月份以来,王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通过微信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执法人员责令王某某停止非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案情分析1.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线上售卖及邮寄发货的违法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线上销售不仅逃避了政府监管,更导致大量产品通过非法渠道流通,而且烟花爆竹产品在邮寄过程中挤压、碰撞极易引发爆炸,严重威胁公众安全。同时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一旦发生事故,溯源追责困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2.针对此案,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公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线上巡查精准锁定违法线索,并将线索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应急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种跨部门协同监管,有效弥补了单一执法的盲区。此案警示我们,网络不是非法之地,任何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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