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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打造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
发布日期:2026-08-03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人民群众是城市发展的主体力量,也是城市安全治理的根本依靠。在城镇化快速发展与全球气候变化深度叠加的当下,城市正演变为高度复杂且脆弱的“风险综合体”,城市安全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现代化城市安全治理已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专属职责,必须激发市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

此次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提出的“三问于民”,为打造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提供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双重指导。要始终坚持把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于城市更新、安全治理全过程,打通治理与民意双向通道,凝聚政府、社会、市场、群众四方合力,以实现治理决策精准化、治理服务精细化、治理成效可量化。

过去在城市安全治理中,不少地方存在“领导定调、部门落实”等现象,居民群众的声音远离议事决策环节。相关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因群众不知、不解而困难、阻力重重,最终投入不少却成效不佳,与群众期待相去甚远。

“三问于民”直击城市安全治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强调动员人民、汇聚民智、凝聚民力。广大居民群众、社区工作者是城市安全最敏锐的前沿“探头”和“第一响应人”,要充分运用好这支庞大队伍。敞开基层治理议事大门,激活群众“主人翁”意识,邀请居民代表、老党员、商户业主、社区工作者参与安全治理议事决策,以真实民意引领治理方向。

要以群众智慧扭转城市安全治理人手不足、办法不多、精准不够的现状。可通过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统领,推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力量下沉基层,破除条块分割、实现联动共治;发动居民群众主动排查身边隐患,大力培育社区应急志愿队伍、邻里守望队伍,推动居民群众从安全治理 “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守护者”;进一步压实物业、企业、园区等市场主体安全责任,明确其安全巡查、设施运维等工作职责;引导社会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安全宣传、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工作,攥指成拳,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城市安全治理大格局。

总之,人民群众既是城市安全治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安全的最终受益者。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推行“城市安全感满意度”第三方调查评估,市民可对社区治安、应急响应、灾害预警等城市安全工作进行打分,推动政府部门优化政策设计、调整工作思路,相应做法经验值得进一步推广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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