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 [2014]49号)和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4号)等文件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济南市安科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批准济南市安科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资质延期(评审范围:非煤矿山、建材、纺织 ),延期后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资质有效期为三年。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