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第一批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应急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撑和辅助决策作用,有效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济应急发[2019]30号)和《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济应急发[2019]31号)规定,经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李怀民等379名同志被聘为济南市第一批应急管理专家,聘期三年,聘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同时,按照专家资源共享的原则,省厅公布的专家库可以直接作为我市专家来使用。
希望入选专家严格按照《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提供有效技术保障,为全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