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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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应急发〔2020〕16号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

附件:1.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从重处罚事项清单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市应急局行政处罚四张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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