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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
发布日期:2024-03-05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行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政策。

一、举报方式

1.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 12345、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网站、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等进行举报;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3.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严格保密。

二、举报奖励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高50万元(同一对象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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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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