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526886T/2024-0019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8-23 发布日期: 2024-08-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考核办法(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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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济南市应急管理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范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根据《济南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考核办法(试行)》(济应急发〔2024〕49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24年9月22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做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考核工作,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对于提高济南市防灾减灾和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济南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制度机制,实现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救援队伍组织年度考核。通过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考核制度,强力推动我局管理的危化品、非煤矿山、地震地质、防汛抗旱、金属冶炼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管理,切实提高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有力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更加注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引导济南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自我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四、重要举措
《办法(试行)》共分十条及附表: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济南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的危化、非煤矿山、地震等所属领域并向社会公布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考核工作。
二是明确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还规定了省市一体化框架下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年度考核工作可以与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接受省应急管理厅的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三是明确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培训演练、管理制度、运行保障、技术水平、救援行动等九个方面。
四是规定了考核方法。明确了各项考核指标的分值以及如何赋分。共9项指标,满分为100分。此外,设置队伍能力建设、应急救援成效等加分项共15分。
五是提出了考核结果运用。明确了评价等级,规定了不同考核等级的处理方式。规定考核过程中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涉及某单项指标,则本单项指标不扣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队伍逾期未整改完成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程序取消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格。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咨询电话:0531-5170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