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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涉氨冷库安全监管工作一直在路上
发布日期:2020-11-06 信息来源: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莱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按照《莱芜区2020年冷库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莱安发〔2020〕3号)文件要求,11月4日,莱芜区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了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检查评估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要着重紧盯停产整顿企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涉氨冷库数量较多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网格员作用,及时报告并制止其所在区域内涉氨冷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打复工复产申请及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私自违法运营,对违法经营行为处罚到位,对已经抽氨的冷库,必须企业提交申请,经过各部门、镇街道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要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液氨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由区安办聘请安全专家对全区涉氨冷库行业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进行检查、评估。针对涉氨制冷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分析企业生产安全运营应具备的条件,出具内容与客观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安全检查评估报告,为部门监管和企业隐患问题整改提供可靠依据。

会议由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潘长忠主持,有关科室、各镇(街道)涉氨冷库联络员、新安达、斯泰普各两名第三方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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