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组在莱芜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下沉式”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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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莱芜高新区安全执法工作,指导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安监支队组织执法业务骨干成立执法组到莱芜高新区开展“下沉式”执法检查工作。 4月20日,由市局安监支队及安全专家组成的执法组联合莱芜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山东宏盛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执法检查表》,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勘)查、走访询问、应知应会考核、现场演练(示)等方法,对企业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预案管理、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重点工艺、DCS控制系统、应急资源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边执法、边普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企业讲明问题,指出依据,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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