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省级联合专项督查组对济南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联合督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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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非煤矿山省级联合专项督查组第一督导组一行8人,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带队,来济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联合督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杨传军参加座谈会,市应急局局长肖辉,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以及莱芜区、钢城区相关领导陪同督查。 督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非煤矿山相关工作汇报后直奔现场,先后到钢城区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检查南港里溶剂用石灰岩矿、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谷家台铁矿、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御驾泉尾矿库等单位,下矿井、进库区开展现场检查,并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方式对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 督查组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督查组要求,汛期当前,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由点到面地查缺补漏,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汛期矿山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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