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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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山东省应急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3号),结合我市实际,济南市应急局牵头拟制了《济南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ajjzhangyanan @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对《举报奖励办法》的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D1411市应急管理局巡查处,邮政编码250099。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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