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工作,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现场检查、评审评估、宣传培训等应用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工作,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现场检查、评审评估、宣传培训等应用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